17.9 小子何莫学夫诗

本章字眼

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本章吃紧在”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”四句上。


原文

子曰:“小子!何莫学夫诗?诗,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。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“


疏通

“小子”即指弟子门人。《诗》即《诗经》。

“兴”即兴发,指激发情志。

“观”即观察,指观察事物的得失,大而言之,即观一国政教之得失,小而言之,可见个人心志之所向。

“群”即可以合其群,指可以和众而齐一。

“怨”即抒发个人生命之哀乐,讽刺有司之失德。

“迩”即近。


诠解

本章孔子所言,大概可以分为三层:自个体生命展开至于群体社会,再展开至于自然世界。

“迩之事父”即指其温柔敦厚之教,足以彰孝思之美。“远之事君”即指其奉使可以专对,而不辱君命。“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”则也是格物致知之一端,博雅君子所应共学,并且从人类社会中扩展到自然社会。

拈提

此法门是总持。由此入一切。


关联阅读

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7篇第9章,解读”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”为教化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