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9 志士仁人

本章字眼

本章吃紧在一个”仁”字。


原文

子曰:“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害仁,有杀身以成仁。“


疏通

“志士”指志于仁者。

“仁人”指已成仁德之人。

“求生以害仁”指为了求生而损害仁德。

“杀身以成仁”指牺牲生命以成就仁德。


诠解

【甲】

志士虽然未能仁,但生死关头能够不违本心,则与仁合。

【乙】

“求生以害仁”与”杀身以成仁”并非非此即彼,不是二者必选其一,也有求生以成仁,也有杀身以害仁。然而杀身以害仁之事则身与仁两者俱失,所以一般人均不会如此选择,何况志士仁人;求生以成仁,则生与仁两者俱能保全,也是一般人所常选择,何况志士仁人。

所以,有得有失者在于”求生以害仁”与”杀身以成仁”之间,所以孔子单单说这两种情况。于前者孔子则说”无”,也就是必不如此;于后者则说”有”,也就是可能如此。则前者,是志士仁人所必不选,后者于志士仁人而言,并非要去选择,而只是一个”不得已”。

【丙】

“求生以害仁”是委曲营求,所以得生,这是在可死可不死之时说。“无求生”则只是听其自然,不必定归于死,只是视死如归而已。

“杀身以成仁”则是道在必死之时。

【丁】

仁人只是尽生理,却并不计较到死上去,即当杀身之时,一刻未死,则此一刻固生也,生便有生理在。于此有求生之心,便害此刻之生理,所以圣人原来只是说生,而不说死。

朱熹:“今解者每不以仁义忠孝为吾心之不得已,而以为是畏天命谨天职,则是本心之外别有一念计及此等利害轻重而为之也。”

程颐:“实理得之于心自别。实理者,实见得是,实见得非也。古人有捐躯殒命者,若不实见得,焉能如此?须是实见得生不重于义,生不安于死也。故有杀身以成仁者,只是成就一个是而已。“

【戊】

志士与仁人亦有分别:志士者,不畏于杀身而耻于求生;仁人者,耻于害仁而求于成仁。

见生为短,而见仁体之为长。

见生为暂,而见仁体之为久。

见身为小,而见仁体之为大。

见身为脆,而见仁体之为坚。

无是绝无,有是或有。

无则求生亦无,害仁亦无。

【己】

仁譬如一器皿,将成之时,如求生者,则此器皿将有一缺口,然而不为也,因有所缺则器皿不成;或将成之时,必以身殉之而器皿方能铸成,则为也,因珍重此器皿之故。

拈提

“乾坤无地卓孤筇,喜得人空法亦空。珍重大元三尺剑,电光影里斩春风。“此之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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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5篇第9章,解读”仁”字为生死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