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.43 高宗谅阴
本章字眼
阴 本章吃紧在一个”阴”字。
原文
子张曰:“《书》云:‘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‘何谓也?“子曰:“何必高宗,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。“
疏通
“高宗”殷高宗武丁。
“谅阴”指居丧时所居之凶庐。
“薨”指国君死。
“冢宰”指大臣。
诠解
【甲】
本章论三年之丧。
【乙】
高宗谅阴三年不言。
【丙】
古之人皆然。
【丁】
百官听于冢宰三年。
拈提
三年之丧,非独为孝,亦为继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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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14篇第43章,解读”阴”字为孝道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