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9 丧侧章

本章字眼

未尝 本章吃紧在”未尝”二字。


原文

子食于有丧者之侧,未尝饱也。


疏通

“丧”指丧事。


诠解

【甲】以事言说

本章以事言说,而理在其中。

【乙】子食于有丧者之侧

“子食于有丧者之侧”是人、事、时。

【丙】未尝饱也

“未尝饱也”是情、理、礼。

此句既是礼节,又是自然之性情。

【丁】性情与礼节

性情之至,自然合于礼节。礼节之至,自然合于性情。

性情符于礼节,乃得性情之中;礼节合于性情,乃成礼节之和。

不食是一端,食而不节制又为一端,此处亦是夫子中道之行。

行道者,不以素隐行怪为难,而以行事平常而近于人情为难。

从”未尝”二字可以看出这是孔子一贯之行,则不仅是性情之正,也是礼仪之节。


拈提

拈提

终日吃饭不曾咬着一粒米。


别颂

别颂

全生全杀,半饱半饥。

丧者若存,存者若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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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为《论语心诠》第7篇第9章,解读”未尝”二字为有丧者侧未尝饱之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