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20 无改章

子曰: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

本章字眼

本章吃紧在一个“改”字。

诠解

【甲】本章为重出。1.11 章中记载夫子之言:“父在,观其志;父没,观其 行;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本章即为其中之一句。然而此处特别重拈 出此一句单独为一章,则其含义或有特别之处。 《论语》中有数章是重出者,前后互见。如果不是把《论语》作为一个精密的 整体结构来诠解,往往在重出之篇章则错过,以为前后既然文字相同,则其义理 也定然无异(此处暂不从校勘学、版本学、考古学等的角度来对文本的原始性与 真实性作讨论)。却不知道《论语》之结构实际极为精密,而就其义理来说,每 一章都可有极其深广的诠释空间,因此,所谓重出之篇章,如果放置在整体结构 当中来看,就意味着需要我们做出新的诠释,而根据其所在的位置,获得新的意 义空间。 【乙】在 1.11 章中以“父在”、“父没”、“三年”为言,是以不同时间为 言,此为时间中孝道之呈现。 而本章与上章合参,则上章虽然兼时间、空间为言,但其重在空间,本章重在 言时间,故以不同时空而言,孝道均同此之呈现。

拈提

毕竟改不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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