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4 位立章
子曰:“不患无位,患所以立。不患莫己知,求为可知也。”
本章字眼
本章吃紧在一个“立”字。
疏通
“患”即忧虑。 “位”指职位、位置。 “立”指成立、立足。 “知”指知道、了解。 “莫己知”即“莫知己”,不知道、理解自己的意思。
诠解
【甲】本章从本而至于外,言立身、处世、待人、自持之道。 【乙】“不患无位,患所以立”是以立身、处世为说。 立身则“患所以立”,处世则“不患无位”,所以立身为处世之本,自立为立 他之本。 〖乙一〗钱穆在解读时从史学角度出发,亦有所发明:“古人议事者有朝会。 有官守者,遇朝会则各立于其位。己无才德,将何以立于其位?有知己之才德者, 将可援之入仕。” 然而若从今天的角度来解读,本章之所指向也不一定局限于出仕为官者。凡是 在社会上希望有所立足的人,这一段话都不失为一种告诫。同时,如果“立”字 仅仅理解为站立,则也是理解过于狭小了。 “位”与“立”字其实是互相启发。位就是人能得以立,能在时空之中卓然有 所自立也就是得其位。所以,时时能立,则在在有位。如孔子辞去大司寇的职位 而四处讲学,虽无官方之职位,未必就是没有“位”。而人如果只是抱持着立以 求职的心态,则其毕竟不能立。而但能立,就已经是得其位。这一节不得不辨。 同时,“所以立”三个字也当讲求。究竟“所以立”是什么?《易》曰:“立 天之道,曰阴与阳;立地之道,曰柔与刚;立人之道,曰仁与义。”也正可与本 章合参,则本章所说的“立”,举其大者,仍在于“仁与义”。 “立”的两层意思也正是在此:“成立”,则以仁与义成己而立,所以称之为 “成”; “立足”,则既已自成,则不假外求,已经圆满而无缺,所以称之为“足”。 〖乙二〗位有本、迹、权、实,立有自、他、內、外。 以本而言,一切人无不在其分位上。 以迹而言,则人固然有时则得其位,有时则失其位。 以权而言,则一时一事上得其位,即可以称之为得位。 以实而言,则毕竟要此心完全宁帖、完全安住,方才可以真实称之为得位。 据自而言,则凡自己能够有所建立即可称之为立。 据他而言,则不但自立、且足以立人方才真实称之为立。 据内而言,则此心安然即为立。 据外而言,则不但心得其正、且见世间一切法无不得其正、亦无不居其位,方 才称之为立。 【丙】“不患莫己知,求为可知也”是以待人、自持为说。 待人则“不患莫己知”,即不以他人之不理解为所忧虑,自持则“求为可知也”, 即惟自省自修,以期能为他人所理解。则“不患莫己知”为“求为可知也”之前 提,“求为可知也”为“不患莫己知”之进路。 〖丙一〗就本体而言,,若能真有所立,已经具足于仁义,然而,就作用而言, 则有所未尽,需要由仁而生知,由义而起礼。因此,下一句则进一层再说作用上 的事情,即“不患莫己知,求为可知也”。 求为可知,如剖璞见玉,炼矿出金,內外一如,其內之美者全见于外,其外之 美者一本于內。而非求知识见闻之多。 〖丙二〗两个“不”字下得决绝。用“不”字,而不是用“莫”字,表明此以 自明心迹为主,同时兼以教人。
拈提
是法住法位,世间相常住。故无一人、无一物、无一事不在其位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