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2 彻雍章

三家者以《雍》彻。子曰:“‘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’,奚取于三家之堂?“

点睛

本章吃紧在一个”取”字。

疏通

“三家者”就是当时鲁国当政的季孙氏、仲孙氏、叔孙氏三家。

“《雍》“是《周颂》的篇名。

“彻”通撤,即撤除祭品。

“以《雍》彻”是指三家一起举行家祭,祭毕一边唱颂《雍》诗,一边撤除祭品。根据礼制,《雍》为周天子在举行祭礼时临撤所唱的诗,所以三家此举属于僭越礼制的行为。

“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”是《诗经·周颂·雍》里面的句子。

诠解

【甲】本章夫子即三家家祭时所唱奏之曲上,轻轻点出三家之非礼。

【乙】“三家者以《雍》彻”一句是事。

既然言”彻”,则是撤除时候之事,之前虽然或有非礼僭越,然而本章中既无记录,则所说重点当在于祭祀结束之时。本章亦可与上一章合参,八佾之事系属非礼,为仪礼进行之过程中,而本章则为仪礼结束之时。

【丙】“‘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’,奚取于三家之堂?“一段是夫子就事而论事,轻轻点出三家之非礼僭越。

孔子见”三家以《雍》彻”之事,引用《雍》里的诗句并叹息道:“‘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’,这意义哪里可以从三家的祭礼中有所体现呢?”

本章往往以为是三家在家祭时唱颂《雍》诗而属于僭越,然而,如此理解,未为透彻。三家的非礼,本不在于家祭时唱颂《雍》,相反,正是因为三家已经有僭越之心,有僭越之行,才在家祭时有此僭越之非礼。孔子所说虽在此,而所指实在彼。

拈提

不说三家之堂,尽天下也取不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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