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9 君臣章
定公问:“君使臣,臣事君,如之何?“孔子对曰:“君使臣以礼,臣事君以忠。“
点睛
本章吃紧在一个”以”字。
疏通
“定公”指当时鲁国的国君鲁定公,姬姓,名宋,系鲁昭公的弟弟,也是鲁国第二十五任君主,承袭鲁昭公担任该国君主,在位达十五年。而孔子在鲁国的仕途的主要经历也是在鲁定公一朝。鲁定公对孔子颇为重用,先后任命为司空、司寇,并与孔子共同分析鲁国的内忧外患。孔子建议他外联齐国,内部重振君威,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。曾于公元前 500 年在孔子的陪同之下参加齐鲁的”夹谷之会”。定公十二年,孔子推行”堕三都”,由于孟孙氏阻挠而失败。季桓子受齐国所赐女乐,孔子则离开鲁国。
诠解
【甲】本章因问而说。
【乙】“君使臣,臣事君,如之何?“是问。
从字面上看起来这个问题并不复杂,只是就君臣之间的关系来作一个通常的提问。因此,读者有时往往会忽略这些地方,将问题看得简单,而将答案看得重要,实际问题本身即为一疑情,而产生此问题,则必然有其当时之因缘及背景。
“君使臣,臣事君”,现代人往往将其作为古代之必然,然而如果于此毫无争议,则定公不必有此问,夫子不必有此答,无问无答,则不必有此一章。
因此,本章中”如之何”三个字则见当时或者对此有各种认识,甚至于争议,也就是理论上的歧异;或者虽然对此认识基本一致,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不同的情形。如果回到历史的情境中的话,后者在当时更是必然的,因为当时的鲁国,朝政为三家所把持,而所谓国君的权力实际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,据此推测,当时很有可能在理论上也有不同的声音与政治实践相对应。因此,可以说这个问题既是一个关系到政治现实的问题,也是一个关涉到政治理论的问题。
【丙】“君使臣以礼,臣事君以忠。“是夫子之答。
“礼”今天往往仅看做是礼仪,事实上礼不仅是礼仪,更是礼节。节则是节制、约束。
因此,当定公问”君使臣,臣事君”,则以”君使臣”为权力,而”臣事君”为义务。而孔子的回答则揭示出两者均为义务,也就是本分。“君使臣”固然是理之当然,然而必须要”以礼”,才合于义;“臣事君”固然也是理之应然,然而必须要”以忠”,才合于义。故两者皆是理之当然,而又各欲其自尽其本分而已。
“君使臣以礼”,则君固然使臣,但也有更高的道在使君;“臣事君以忠”,则臣固然事君,但也即是事更高的道。如此,则天道、人道一气贯通,就在君臣之道上而尽天道。
同时,此处所说”君使臣以礼”与”臣事君以忠”非因果、非先后,即并非”君使臣以礼,则臣事君以忠”,也非”君使臣以礼,而后臣事君以忠”,可见并非因此而彼,因此及彼,而是彼此之当下感通。所以君不得以”臣事君以忠”为”使臣以礼”的前提条件,而臣也不得以”君使臣以礼”为”事君以忠”的前提条件,而只是在自己的分位上各尽本分。
拈提
上章言”事君尽礼”,本章言”臣事君以忠”, “忠”和”礼”虽非一事,也非二物。在君谓之礼,在臣谓之忠。在君体之而有所使,在臣得之而有所事。